
“白冰塌房了?”——这句疑问,最近在短视频平台刷了屏。不是因为他探店翻了车,而是因为税务局的一纸通报。
据4月28日报道,这位在某平台坐拥超4000万粉丝的美食探店类头部网红,近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查出存在严重偷税行为。经查,白冰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,通过转换收入性质、虚假申报等方式,少缴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、契税等税费共计911.18万元。最终,税务部门依法对他作出追缴税费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.24万元的处理决定。目前,这笔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。



消息一出,网友炸开了锅:“4000万粉丝的大网红,一年挣多少心里没数?这点税也逃?”
事情的起因,还得从税务稽查人员的“火眼金睛”说起。原来,白冰在网络平台的主要变现方式是广告合作,且佣金不菲。但稽查人员发现,自2021年以来,他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长期偏低,明显与他的流量和曝光量不匹配。于是,稽查人员随即对白冰的关联企业展开了全面梳理。
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——由白冰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竟然多达十余家。其中,一户注册在重庆的个体工商户显得格外可疑。这个个体户长期进行大额申报经营收入,但工商信息中却显示无参保人员,也就是说,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人员。稽查人员高度怀疑:这个个体户,很可能并没有实际经营活动。
顺着这条线索深挖,真相逐渐浮出水面。经核查,白冰拍摄的短视频主要由其个人完成,并借助个人形象、流量等进行推广,所取得的收入应属于个人劳务收入。但白冰的操作是:将个人收入转换成个体工商户收入,通过虚列成本费用、享受税收优惠等方式,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。说白了,就是“换个马甲”来避税。
这还没完。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,稽查人员又发现了白冰的另一个违法行为。他直接控股的某公司账面上,竟然出现了大量的奢侈品发票。稽查人员发现,这些名牌包、高端首饰等,几乎都出现在了白冰此前分享的生活视频里,由他本人和家人日常使用,跟公司经营并无关系。
根据税法规定,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个人消费,不得作为公司成本在税前扣除。这部分列支的个人消费应视同公司对个人的红利分配,但白冰也未就此部分收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在掌握大量证据后,稽查人员对白冰进行了约谈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白冰终于承认了其通过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、通过公司虚假列支取得收入等事实。同时,他还主动交代了通过虚假申报二手房价格少缴契税、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消费等问题。



面对铁证,白冰的回应倒也干脆:“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愿意接受处理处罚,全力配合税务机关完成整改。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公众人物,更要合规经营、依法纳税,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。”
这番表态,网友们的评论却褒贬不一。有人表示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”,但更多人则直指核心:“偷了911万,罚了1891万,要不是被查出来,谁会主动认错?”
事实上,白冰并非个例。从雪梨、薇娅到邓伦,再到如今的网红主播们,偷税漏税的“翻车”案例几乎年年都有。而他们的套路也如出一辙:注册空壳公司、转换收入性质、虚列成本费用——仿佛只要把个人收入“洗”成公司收入,就能绕过税务监管。
但税务局的态度也很明确:大数据监管之下,每一笔异常收入、每一个“零员工”公司,都逃不过系统的眼睛。正如这次白冰案,从收入异常到空壳个体户,再到奢侈品发票,每一步都被查得清清楚楚。
对于白冰而言,4000万粉丝的流量帝国还在,但“诚信纳税”这块招牌,怕是再也贴不回来了。而对于整个网红行业来说,这又是一记响亮的警钟:流量再大,也大不过法律。靠“马甲”避税的日子,真的到头了。
编辑:文小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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